同名者“假冒”注册人,谎称域名丢失诉至法院,竟能起诉成功?

Pamela Chestek     2022-06-17

高价值域名丢失,原持有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寻回域名。

但今天分享这起案例,却似乎是有人利用域名whois隐私保护政策,以及与域名注册人“同名同姓”的漏洞,“假冒”注册人并通过诉讼手段将高价值域名转移到自己名下。

争议域名:<45.com>

案件起诉人提起诉讼时,域名注册运营商为Verisign。

Plaintiff(起诉人):HUANG ZHIYANG(下称“黄志阳A” (音译))

Intervenor (案件第三人/干预者):HUANG ZHIYANG(下称“黄志阳B”)

案件概要:

本案起诉人“黄志阳A”声称自己是域名<45.com>的持有人, 因域名丢失(被盗)诉至法院,并获得法院转移争议域名的支持。

但本案第三人“黄志阳B”向法院证明了自己才是<45.com>的真实持有人;而“黄志阳A”因试图“假冒”域名真实注册人窃取高价值域名遭到控告。

案件梳理:

Case No. 1:20-cv-00836 (LO/IDD)

【2021年1月23日】

本案起诉人“黄志阳A”于2020年7月向美国弗吉尼亚州北区法院提起诉讼,声称有人入侵了他的账户并窃取了他名下的域名<45.com>。

被告人无人出庭,法院下令将域名转移给本案起诉人“黄志阳A”。

(法院)给予本案(被告)缺席判决的报告和建议

在本起案件中,起诉人“黄志阳A”向法院说明,自己在2015年时以25万美元购买<45.com>,该域名在2019年的某个时间被转移,但注册商表示无法找回域名。

“黄志阳A”分别出示了<45.com>2015 年 6 月 10 日、2016 年 5 月 12 日、2017 年 4 月 6 日和 2018 年 4 月 14 日的 Whois 记录;

域名whois记录准确显示注册人信息为“HUANG ZHIYANG”,“黄志阳A”表示公共域名记录反映了他的所有权,直至2018年后域名信息因 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而被隐藏。

划!重!点!!!从案件的裁决来看,本案法院似乎并未尽到调查核实的责任。

本案法院并未要求起诉人“黄志阳A”提供任何证明身份信息的材料,甚至未核实“黄志阳A”是否真实拥有<45.com>whois记录中的电子邮件、电话号码以及住址等域名注册关联信息。

且“黄志阳A”的本案律师提供给法院的电子邮件地址,也并不是<45.com>域名注册关联的电子邮件地址,但法院似乎忽略了这一点。

案件梳理:

Case No.1:20-cv-00836 (LO/IDD)

【2021年8月20日】

本案第三人“黄志阳B”要求干预行动,并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有效文件,证明了自己才是域名<45.com>whois记录中的真实注册人“HUANG ZHIYANG”;

(法院)最终默认2020年1月23日作出的判决无效,将域名归还给真正的域名持有人“黄志阳B”,并对“黄志阳A”的身份和争议域名所有权作出虚假指控。

“黄志阳B”似乎是在查看自己名下的域名资产时,才发现<45.com>已被转移的。

在本起案件中,“黄志阳B”分别向法院提供了身份证明材料、电子邮件证明材料、电话号码所属凭证(话费单)、住址证明材料(水费单)等有效证据;

法院举行了证据听证会,确认提供“黄志阳B”提供的材料均与<45.com>域名注册关联信息相匹配,但本案起诉人“黄志阳A”并未出席听证会,也未作出任何辩解。

很显然,“黄志阳B”才是<45.com>真正的域名注册人,因此,法院下令将域名转移回“黄志阳B”名下。

总结&思考

不良分子窃取高价值域名的方式令人防不胜防,这起域名争议看似十分“荒唐”,但是也为各位域名持有人敲响了警钟,并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在域名信息被隐藏后,真正的域名注册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域名,并证实自己的域名所有权?

本案真正的域名注册人“黄志阳B”,通过大量证明材料,证实了自己域名注册人的身份,这也表明了域名注册人在注册域名时提供真实、有效、详细、实时资料的重要性。

当然,域名持有人也需要时刻关注自己名下域名资产,尤其是高价值的域名资产,是否存在被盗风险,并做好防止邮箱信息、住址信息泄露等域名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