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立功!亚萨合莱赢仲裁得域名

易名中国 老崔     2017-02-04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而近年来,因为商标而打赢域名仲裁案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这不近日,亚萨合莱的商标就为其在域名仲裁案中历下了不小的功劳。

  本案的争议域名为hidreader.com,注册于2009年,由“hid”(隐藏)和“reader”(读者)组合而成,该域名走“国际路线”,有利于企业在国际上的发展。目前,该域名处于被启用建站的状态。

  而本案的原告是亚萨合莱,瑞典知名锁具公司,集团总部位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最早于1994年发源于北欧,其前身为瑞典保安公司Securitas及此后很快收购的具有300多年历史的芬兰锁具公司 Abloy. 集团通过收购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韩国等国家知名锁具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成为当今世界领先的锁具制造商和全球顶尖的锁具供应商。被告是北京门得安技术有限公司。

  这起案件和之前的大多数案子一样,其原因都是围绕着仲裁三要素,所以咱就不提了。对于原告提出的观点,被告也进行了相应的反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原告认为被告对HID商标的使用不合法

  对于这点,被告称自己是在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当时并不十分知晓HID这个品牌,并非原告所指,对HID这个品牌充分知晓。投诉人在2009年1月由HID Global中国区营销总监赵建邦先生签发了特约集成商授权书,被投诉人收到授权书后才开始使用HID产品。被告完全属于在授权情况下的善意使用。

  二、原告认为被告对争议域名hidreader.com不具有合法权益

  被告称:原告在2000年注册了“HID”的相关商标,不过据相关信息显示,其专用日期是在2010年的8月14日。在2000年至2009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告并没有去注册争议域名hidreader.com。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先申请先注册”原则,被告对争议域名具有合法权益。

  三、原告认为被告恶意使用争议域名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授权使用争议域名建站并在网站上出售其名下商品,属于恶意使用。针对这点,被告回应称:自己在网站上出售的商品是得到HID中国区授权的,而且域名hidreader.com注册了将近7年多的时间,原告在此期间并没有提出任何关于该域名的建议或是收购要求。

  此外,被告还认为:原告等到域名hidreader.com在百度搜索上有排名的时候,才申请仲裁,明显是为了其自身利益的恶意转让要求。专家组根据双方的陈述以及相关调查,得出了以下结论:

  1.本案争议域名为“hidreader.com” ,其具有识别作用的部分为 “hidreader”,由8个字母组成,其中前3个字母除大小写方面的区别外,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所以具有混淆性相似。

  2.被告将原告商标注册为域名或域名的一部分,已经超出了商标正当使用的范围,因此即使获得了原告相关公司的授权,也不意味着对争议域名具有合法权益。

  3.专家组认为,被告即使是获得授权的销售商,但只要不是惟一的销售商,将相关商标注册为域名或其一部分,会向网络用户暗示其与相关商标所有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另外,如前所述,被投诉人在宣传相关商品的同时还对销售者自身及其他商品做宣传,有“搭便车”之嫌。所以,可以认定为恶意使用。

  最后,根据上述三点,专家组裁决将争议域名hidreader.com转移给原告亚萨合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