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UDRP裁决:商标权缺失,UDRP难治明欺诈

King     2025-06-13

在域名争议的世界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被誉为打击域名抢注(cybersquatting)的利剑。然而,一项核心原则不可撼动:申诉方必须证明其拥有有效的商标权。即使面对再清晰不过的欺诈行为,若无法跨越这道门槛,UDRP程序也无能为力。近期一桩案件正是这一法律边界的鲜明写照。

UDRP的刚性规则:三要素缺一不可

UDRP旨在处理清晰明了的域名抢注案件。然而,即使存在明显的欺诈和恶意使用行为,若不符合UDRP的严格定义,也无法通过该程序获得救济。申诉方必须同时满足UDRP规定的所有三个核心要素方能胜诉:

1.争议域名与申诉方拥有权利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2.被投诉人对该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

3.被投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商标权缺失:欺诈也难挽败局

在 Capital Bay Funding, LLC 诉域名 capitalbayfunding.com 一案中,申诉方遭遇了滑铁卢,问题就出在至关重要的第一要素上。案情本身看似毫无争议:

域名注册者明目张胆地冒充申诉方公司(Capital Bay Funding, LLC)。

其网站甚至直接使用了申诉方的真实地址。

专家组成员 Frederick M. Abbott 也承认,这显然是欺诈行为。

然而,致命弱点在于:Capital Bay Funding 未能成功证明其对 “Capital Bay Funding” 名称拥有普通法商标权。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被投诉人未提交答辩,Abbott 专家甚至额外给予了申诉方补充证明商标权的机会。遗憾的是,申诉方仍然未能满足这一最低限度的要求。

专家裁决:坚守政策边界,不因结果而妥协

Abbott 专家在裁决书中清晰地阐述了其立场和法律依据:

“申诉方提供了证据表明其是被投诉人的目标。申诉方似乎正遭受被投诉人不公平(即使不违法)的商业行为侵害。然而,UDRP 政策本身存在限制。其中一项核心限制是:成功的申诉必须基于申诉方证明其拥有商标权利。尽管申诉方可能在法院诉讼中拥有有效诉由,但申诉方未能满足 UDRP 政策下的这一门槛性举证责任。

尽管此案结果可能显得‘严苛’,专家组成员不应仅仅因为申诉方遭遇不利结果,就扩张或改写 UDRP 政策的规定。专家组成员必须坚持统一的标准。证明商标权利的要求是 UDRP 政策中不可动摇的要素。”

基于此,专家小组最终驳回了申诉。

启示:UDRP的边界与替代路径 ,该案例给品牌所有者敲响了警钟:

商标权是UDRP的基石: 无论案情显示的欺诈行为多么恶劣,证明有效的商标权(无论是注册权还是普通法权利)是启动UDRP程序的绝对前提。没有它,UDRP的大门不会开启。

清晰认识UDRP适用范围: UDRP是为特定类型的域名抢注设计的,并非解决所有网络欺诈的万灵药。其规则明确且具有约束力。

法院诉讼仍是选项: 如专家所言,在此类商标权证明不足但存在明显欺诈的情况下,品牌所有者并非完全失去救济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例如提起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之诉)可能是更可行的选择。

此案凸显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即使面对不公与欺诈,程序设定的基本门槛也必须被尊重和遵守。专家组的裁决并非对欺诈行为的纵容,而是对UDRP政策法定适用范围的坚守。对于品牌而言,确保核心标识拥有坚实的商标权利基础,才是有效利用UDRP等工具进行维权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