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域名投资人,是不是有担心过自己花大价钱购买的域名,被潜在终端仲裁走了呢?其实这样的担心并不是毫无道理的,这就带大家看一看今年10月份争议域名(changyu.com)的仲裁案!
本案的投诉人是张裕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爱喝葡萄酒的人一定对百年品牌张裕酒业有所了解,它是由中国近代爱国侨领张弼士先生创办的中国第一个工业化生产葡萄酒的厂家。
时间可追溯至1892年,张弼士投资300万两白银在烟台创办张裕酿酒公司。
大家看到这也许会在心中打个疑问:张裕和changyu有什么关系吗?首拼字母都不一样啊!经查询,张裕集团的官网为(changyu.com.cn),官网叫changyu不叫zhangyu的原因在于,以前的旧中国采用的威氏拼音,同类的还有北京“Peking”、青岛“Tsingtao”直接地说,它们用的都不是汉语拼音。
接着正题,投诉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在1989年6月17日就在中国注册了“张裕”、“CHANGYU”系列商标。再分别于1998年4月8日、2003年3月17日申请了“changyu.com.cn”、“changyu.cn”一直作为其官网使用至今。
被投诉人为域名投资人王朋于2005年11月份花费26万元抢注域名changyu.com,这个时间远远晚于投诉人使用和申请“张裕”、“changyu”商标及域名的时间。不久后欲将此域名出售,在changyu.com的出售页面上明确显示了“张裕葡萄酒”以及售价为388000元人民币。
投诉人认为投诉人域名和争议域名仅后缀不同,域名的主要识别部分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极易引起消费者混淆。
在商标方面,投诉人以本案“王朋”的名义在中国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未查询到被投诉人名下有商标,据投诉人反馈,投诉人从未直接或间接授权被投诉人以任何形式使用“张裕”、“changyu”商标及域名。
综上所述,投诉人请求本案专家组裁决:争议域名changyu.com应转移给投诉人;被投诉人请求本案专家组裁决:驳回投诉人仲裁申请并解锁本案域名。
本案专家组裁基于以上分析,认为在本案中《政策》第4(a)规定的三项条件均得到满足,因此,专家组裁定支持投诉人的请求,将争议域名(changyu.com)转移给 投诉人。(完整版可复制链接查看https://www.adndrc.org/uploads/decisions/udrp/udrp_2020101902314045.pdf)
此次仲裁被投诉人败诉了,了解域名仲裁的伙伴们一定会知道,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审判,移交到法院。但域名投资人王朋会不会这样呢?仍有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