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终端仲裁域名,首先,商标持有是必不可少的。不过今天这起仲裁案件,原告竟没有商标,最后更是被判反向域名侵夺。
事情是这样。原告公司名为LeBoeuf Corporation,是一家从2002年开始便使用LeBoeuf这个名字进行推广、销售保健咨询服务的一家公司,不过,他们并没有使用这个名字注册商标。
争议域名LeBoeuf.com注册于2003年,从注册时间上来说,确实是要比原告公司来得晚。不过,仲裁委员会发现,LeBoeuf这个词在法语中有“牛肉”、“黄牛”的意思,算是一个通用的词汇。
此外,原告公司也是多次更名,2002年时,这家公司叫“Global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Inc”,到了2009年,又改名“Cynergy Consulting, Inc”,直至2015年改为“LeBoeuf Corporation”。只是在这十几年间,始终未有注册“LeBoeuf”商标。
在原告提出的证据中表明,被告曾有意以5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争议域名LeBoeuf.com,于是原告认定被告属恶意使用域名。但另有一个证据表明,原告似乎不满意被告的报价,表示愿意出2000美元收购这个域名。从50万美元掉到2000美元,被告自然不愿出售。
被告认为,原告直至2015年才正式更名“LeBoeuf Corporation”公司,因而争议域名LeBoeuf.com注册并不是针对这家公司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域名并未有恶意经营。
仲裁委员会对被告的观点表示支持,最终判定被告享有域名的合法权益,且不存在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另外,还判定原告行为已经构成反向域名侵夺。
由此可见,商标在域名仲裁中亦是相当重要的一环,连商标都没有,又怎么有底气说“这个域名是属于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