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YAYA.COM,事实证明丫丫可不是好惹的!

顺米     2020-12-15

要点:价格谈不拢,Ya-Ya Shirt Company Holding B.V.(荷兰Ya-Ya衬衫公司控股有限公司)一气之下把YAYA.COM仲裁了。


投诉人:Ya-Ya Shirt Company Holding B.V. ,由荷兰Koster&Partner Ltd.代表。


被投诉人:Yang Lin(杨林)


争议域名:YAYA.COM,已在eName Technology Co.,Ltd.(“注册商”)中注册。于1999年11月27日注册。该域名与投诉人的YAYA商标和商标名称相同。



背景


投诉人是一家荷兰公司,以YAYA品牌销售时装和家居装饰。它是Yaya企业集团的一部分。根据投诉书,投诉人自1992年以来一直在荷兰使用商标名称“ Yaya”和“ Ya-Ya”,而在荷兰境外自00年初开始使用。


投诉人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持有各种商标的商标注册(记录部分展示如下,从商标-管辖范围内-注册号码-注册日期-类排序介绍)。


YA YA SHIRT COMPANY


Benelux


533105


February 5, 1993


25


YA-YA


Benelux


653148


September 8, 1999


14, 18, 25


YA-YA


International


869809


February1, 2005


国际注册号869809指定了多个司法管辖区,其中包括中国,仅在第25类中授予保护。上面列出的其他国际注册都没有指定中国。


投诉人还于1999年10月19日注册了域名<yaya.nl>,并于2006年7月11日注册了域名<yaya.eu>,用于在线商店。


被投诉人是中国居民,争议域名曾被解析为中英文出售网页。点击于此会跳转至指定域名经纪人的网站,投诉人于2015年通过该网站对争议域名进行投标。


在2016年与投诉人通信期间,经纪人告知她已与有争议域名的所有者进行了沟通,其要价高于一百万美元。投诉人拒绝支付该价格,并继续在经纪人的网站上提交出价,其中最高的为25,000美元。投诉人在提交投诉之前不久于2020年9月3日在经纪人的网站上提交了最后出价。


但在提出修改后,该投诉人于2020年10月12日在此程序中进一步提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有争议域名的提议。在作出此决定时,争议域名不再解析到任何活动网页;相反,它是被动持有的。对于长达21年的拖延,没有提出任何理由。


仲裁过程


该投诉已于2020年9月25日以英文提交给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中心”)。同一天,该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向注册服务商发送了有关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商验证请求。


中心确认投诉书和经修订的投诉书均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或“ 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正式要求,以及《 WIPO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规则》(“补充规则”)。


根据《规则》第2和第4款,中心正式将投诉书以中文和英文通知了被告,诉讼程序于2020年10月12日开始。根据《规则》第5款,答复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


2020年10月13日,投诉人提出以1,500美元的价格购买有争议的域名。被投诉人没有答复该提议。该回复已于2020年10月31日以中文提交给中心。投诉人于2020年11月2日向中心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指出由于它是中文,因此无法理解该回复。


中心于2020年11月19日任命马修·肯尼迪(Matthew Kennedy)为该事务的唯一专家。


争论


A投诉人


有争议的域名与投诉人的YAYA商标和商标名称相同。有争议的域名已注册,并且被恶意使用。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没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被投诉人不是投诉人的被许可人,也没有使用YAYA商标的其他授权。被投诉人不叫做Yaya,并且没有相关商标权。


被投诉人的名字是杨琳:域名<yanglin.com>是被动持有的,域名<yanglin.cn>也可以通过与争议域名相同的销售界面进行出售。


自2016年以来,有争议的域名一直未解析到任何活动的网页。Yaya在中文中没有特殊含义。被投诉人仅使用有争议的域名将其出售。


被投诉人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在投诉人于1992年首次使用其商标名称和1993年商标之后,以及投诉人于1999年10月对其域名<yaya.nl>注册之后,直到1999年,被投诉人才获得有争议的域名。


域名与投诉人的YAYA商标相同,并且显然旨在误导和转移投诉人的客户。被投诉人没有合理的理由选择有争议的域名。被投诉人将其收购的目的是要以超过投诉人的自付费用(1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


被投诉人阻止投诉人在相关顶级域名中注册其YAYA商标。争议域名已被注册,目的是破坏投诉人的业务。通过使用有争议的域名,被投诉人以商业利益的形式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其网站以产生流量。被投诉人对有争议域名的注册使投诉人无法在荷兰以外的地方销售其产品。


B投诉人


被申请人认为,该程序的适当语言应为中文。此程序适用的法律应为中国法律。注册协议为中文,被申请人为中文。争议域名解析到的网页是针对中国用户的。判断被投诉人是否有恶意行为应基于被投诉人的情况。


有争议的域名与投诉人拥有权利的商标不相同或容易混淆。投诉人在中国没有商标权。


Yaya在中国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词:自唐代以来,牙牙学语(“yáyáxuéy”)一直指婴儿说话的声音;鸭鸭(“yāyā”)通常指小鸭子;丫丫(“yāyā”),雅雅(“yǎyǎ”),芽芽(“yáyá”)和娅娅(“yàyà”)是常见的名字。


YAYA是固有特性低的商标,有许多中国商标注册。投诉人的YAYA商标在中国没有声誉;争议域名下的网站以前是中文的,外国消费者无法理解中文网站,因此不会造成任何混乱。YAYA商标在英语中也不是唯一的:有许多名为“ yaya”的歌曲和音乐专辑。


被投诉人在争议域名中拥有权利或合法权益。受访者女儿的昵称为“ Yaya”,这就是他注册争议域名的原因。他打算创建一个网站来表达对女儿的爱,并在游戏网站中使用有争议的域名。


被投诉人依法取得有争议的域名。“杨林”是许多不同汉字的拼音抄写。投诉涉及域名<yanglin.cn>,但这与被投诉人没有任何关系。投诉人尚未证明域名<yanglin.cn>与有争议的域名<yaya.com>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争议域名尚未恶意注册和使用。被调查者的个人数据在公共Whois数据库中受到隐私保护,但是此隐私保护由注册服务商(而非被调查者)应用,以符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投诉人在中国没有商标注册,也没有在中国销售商品。投诉人的商标在中国市场是完全未知的,被投诉人可能不知道。由于投诉人的商标在中国完全未知,因此不会在中国市场上误导客户。投诉人在中国没有业务。投诉人可以使用域名<yaya.nl>和<yaya.eu>,并且不需要有争议的域名。被投诉人不愿出售有争议的域名。他没有提出以一百万美元的价格出售它。被投诉人不知道经纪人,被投诉人对与经纪人有关的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


1.商标相同或令人困惑的相似


根据提交的证据,小组认为投诉人拥有YAYA商标,YA-YA商标和YA YA SHIRT COMPANY商标的权利。


有争议的域名中唯一的附加元素是通用顶级域名(gTLD)后缀(.com)。就本政策而言,在域名和商标之间的比较中通常不考虑gTLD后缀。


因此,小组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拥有权利的商标相同或令人困惑。投诉人已经满足了政策第4(a)段中的第一要素。


2.权利或合法权益


有争议的域名以前只能解析为仅提供出售的网页。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不是投诉人的被许可人,也未获得使用YAYA商标的其他授权。综上,小组认为,投诉人已提出表面上的证据,即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没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


3.恶意注册和使用


有争议的域名是在投诉人为YA YA SHIRT COMPANY注册商标后的几年,以及在其首次申请YA-YA商标注册后的几个月。两种注册均在荷比卢荷比卢三国进行,而被申请人居住在中国。


直到2000年,即在域名注册之后,投诉人才开始在荷兰境外销售商品。投诉人争辩说,如果没有争议的域名,就无法在荷兰境外出售其商品。小组认为,这一论点缺乏事实依据。


仲裁结果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投诉人恶意注册并使用了争议域名,该投诉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