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小组:出售域名本身并不构成恶意。

优名网     2021-01-08

概要:


荷兰一公司仲裁1995年注册,价值200万美元的域名失败。


域名信息:


争议域名Beaumont.com所在注册商为dynadot,LLC;


争议域名Beaumont.com注册于1995年12月22日。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投诉人为荷兰Stone Fashion Group BV,是一家在荷兰成立的公司,投诉人经营一家位于阿姆斯特丹的外套品牌,并且根据投诉人证词,该品牌已有45年多的历史;


被投诉人是美国个人持有人。


仲裁过程:


2019年8月5日,投诉人向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起申诉;


2019年8月5日,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向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发起验证请求;


2019年8月6日,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回复邮件确认已被列为投诉人为当前注册人,并提供了联系方式;


2019年8月15日,中心向被投诉人发送仲裁通知函,并要求其在2019年9月4日前完成答复;


2019年9月8日,中心正式通知被投诉人违约未答复情况;


2019年9月13日,仲裁小组成立并正式开始审理此次申诉。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如下:


投诉人是相关品牌商标的所有者,最早注册的商标是在2007年9月10日;


投诉人是域名Beaumont.eu的持有人;


目前争议域名解析为提供宗教勋章出售的网站平台;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完全一致;


被投诉人从未获得过投诉人的许可,并与之业务无任何关系,没有迹象表明被投诉人是因为“beaumont”品牌而注册该域名,而是出于真诚意图的提供商品服务,并为此进行了明显充分的准备;


被投诉人曾要求以2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域名,尽管自注册争议域名以来他已经为此花费了15000美元,但其售价明显大大高于其注册(购买)的价值;


投诉人表示:被投诉人注册了大量域名,并且被投诉人对保留争议域名没有太大的兴趣,他是想借此投机从而获得高额的收益;


投诉人表示:由于品牌与争议域名完全一致,这会导致用户将两者相关联,从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流量和声誉。


仲裁结果:


投诉人满足规则第4(a)(i)的第一个要素:即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所拥有的商标完全一致;


投诉人未授权或以其他方式给予被投诉人使用争议域名中的商标的权利,且被投诉人没有提供任何答复。投诉人满足规则第4(a)(ii)第二要素;


被投诉人是于1995年12月22日注册的争议域名。投诉人商标最早为2007年9月10日注册。这期间有10年以上的空白期,而且投诉人无法提供其品牌已经存在45年历史的任何证据,无法满足规则第4(a)(iii)的第三要素恶意注册及使用;


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提出以200万美元的价格将争议域名出售给投诉人,或许涉嫌恶意抢注、恶意使用。但出售域名本身并不构成恶意,即使在价格很高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综上所述,投诉人无法满足规则的第三要素,投诉被拒绝。


总结: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案例,在被投诉人没有回复的情况下,投诉人满足了仲裁三要素中的两个,依旧被拒绝。因为只有三个要素同时满足才能仲裁成功。同时,在这个案例里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仲裁小组的观点和态度,域名投资、交易本身并不构成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