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2020年产品,碰瓷投资人2005年购买的域名?

62     2021-02-27

概要:

JHO知识产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Elite IP控股公司针对三字母noo.com发起仲裁,最后反而被判为“反向劫持域名行为”。


域名信息:

争议域名noo.com目前所在注册商为godaddy;争议域名注册于1998年9月10日,被投诉人于2005年购买。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投诉人为美国的JHO知识产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Elite IP Holdings LLC(文中未写两家公司间的关系,但应该同属于VPX公司);

被投诉人为美国个人持有人Mahad Taheri(马哈德·塔赫里)。


仲裁过程:

2020年12月22日,投诉人向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起诉讼;

2020年12月23日,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向注册服务商发送了验证请求;

2020年12月24日,注册服务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

2020年12月29日,中心向被投诉人发送了“仲裁通知函”等文件并要求其在2021年1月18日前进行答复;

2021年1月8日,被投诉人提交了答复;

2021年1月18日,正式成立仲裁小组受理该案件。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如下:

投诉人与世界上最大的能量饮料生产商之一Vital Pharmaceuticals,Inc.(VPX)有关联,该公司在2019年实现了超过10亿美元的销售额,是美国第三大能量饮料公司(小胖:我真没听过),VPX推出了一系列以“NOO”和其它术语特色的饮料和服饰用于广告营销;

投诉人在全球拥有1,200多个注册商标和未决商标(争议未决,尚未通过),包括用于能量饮料和相关产品NOO FUZION和NOO-FUSION的注册商标;

NOO产品在VPX的网站上以及第三方网站(电商平台)出售,这些网站是使用NOO商标促销和销售能量饮料和衣物的证据;

争议域名注册于1998年9月10日,并于2005年被被投诉人购买,被投诉人将其解析为noo.com,该网站上有标注“什么是NOO?”短语,并有相关的子链接(非静态页);

投诉人认为自己NOO系列产品销售非常成功,这证明了NOO商标的影响力和其使用NOO商标的权利,争议域名与NOO商标完全一致,这很容易让用户误认,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没有证据表明被投诉人从事以NOO名义销售任何产品或服务的业务。

根据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的说法,早在2013年6月17日,链接到域名的网站就停止显示任何内容(除了NOO徽标外)。该域名至少早在6月6日就开始出售。投诉人认为,这些事实表明被投诉人对域名没有兴趣,也没有进行任何活动,也没有任何计划,他只是单纯的想用该域名谋取利润;

投诉人表示,根据UDRP《规则》过高的域名要价就是恶意的证据,此前投诉人已经提交了证据表明被投诉人先提出以150,000美元的价格出售该域名。但经验丰富的域名经纪人对争议域名的估价为35,000-65,000美元,这个被投诉人的开价相差2-3倍,足以说明其“目的性”、“恶意的”。

被投诉人表示,投诉人所有关于NOO一词的申请均是2020年提交,而他自2005年以来就一直拥有该域名,并且该域名从来没有用于或涉及能量饮料、衣服的营销,反而一直用于“NOO空间”,并且受众非常多、活跃,这是无稽之谈,就好比如果他们突然又生产一款“AppleFusion”的饮料,是不是可以要求从未涉足过饮料行业的苹果公司转让apple.com给他们呢?(好犀利的反驳,一针见血)

投诉人表示,投诉人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在过去就有NOO产品的说法,且他们两者根本不在同一个行业之中,没有任何的竞争关系。


仲裁结果: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已将noo.com用于营销服务,即记录他人的旅记,已经涉嫌恶意使用。但小组发现,被投诉人早在投诉人注册NOO商标之前就已经在如此使用,因此无构成恶意使用的直接证据;

争议域名为被投诉人于2005年购买,而投诉人2020年才申请相关商标,时间逻辑不符合;(谁能想到你十五年后能生产一款一模一样的产品?)

被投诉人表示,一个经纪人对该域名估价为35,000-65,000美元,但小组认为个人的估价仅能代表个人的观点,不足以成为充分的证据,对比个人估价更为准确的应该要看公开市场的实际交易价值,据了解目前三字母的公开价值在10万-350万美元之间;(应该是参考了历史的各大三字母交易价格)


综上,小组认为被投诉人申诉证据不足、时间逻辑关系模糊,申诉失败,域名仍由被投诉人持有,并保留追溯“反向劫持域名”的权利。


总结:

感觉就是“反正仲裁要不了几个钱,去试试呗”这种典型的终端“强盗”思想。人家2005年购买的域名,回头你2020年出了一款产品跟别人一模一样,你就要去仲裁别人?正如被投诉人反驳说的那般,你怎么不去出一款产品然后仲裁苹果公司的域名呢?小胖看了都觉得无语,不过,看完结果后大家也放宽心,仲裁中心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也是公平公正的,所以万一要是遇到这种不合理的申诉,不要怕,积极应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