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案例:百万域名丢失记;域名过期被抢注仲裁失败!

优名网     2022-02-17

在盘点的这么多仲裁案例中,小胖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案例:一个是calculator.com,一个是Downpat.com。之所以记得这两个域名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精品,而是因为他们的案例非常典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事不宜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calculator.com

1、买家花了1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4万)的价格购买了calculator.com“计算器”;

2、交易时国外几位大佬均表示该域名可能被盗,并尝试联系它的原持有人,却没有结果;

3、域名交易成功后,第一任持有人突然跳了出来说:“该域名是我的,并从来没有挂出来销售,是被盗了”;

4、第一任持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把涉及到此次交易的卖家、买家、平台一起告了。

5、随着第一任持有人的起诉,calculator.com的买家终于浮出水面,是一个终端stands4 LTD,它同时还经营着grammar.com、lyrics.com、scripts.com三个网站;

6、stands4公司表示:“该域名在购买时是通过交易平台完成的,按理来说平台应该要对原主人进行审核,比对whois信息,联系真正持有人Alston等,为何还会出现被盗域名在销售的情况?”;

7、stands4公司表示:已经花费了五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6万)的资金,在calculaor.com上打造了一个项目,但现在因为该域名“真正持有人”的投诉,网站已被关停;

8、stands4公司要求法院撤销对该域名的申诉,以及网站的限制令。

9、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和拉扯之后,stands4公司正式发出通知,表示:他将不再与原告对域名的所有权进行争论,但要特别声明他们在收购calculator.com的时候没有任何的恶意,甚至还投入了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6万)来搭建项目;

10、在stands4公司出来澄清后,第一任持有人也表示认可,她认为买家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个域名,所以撤回了对买家的诉讼,对其他人的诉讼继续进行。

11、目前域名搭建了一个“在线计算器”网站,由于whois信息隐藏,网站也没有相关公司的信息,所以无法知悉目前的持有人,但小胖认为既然买家都已经放弃了争论,这个域名大概率是回到了原持有人手上。

小胖分析:这个案件到这里,已经很清楚一点,那就是“域名确实是被盗的”,而买家也“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个域名。原持有人(被盗米主)表示理解并撤回对买家的诉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主要就是三个问题要解决:

1、追究域名窃贼的刑事责任。域名是个人的无形资产,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2012年8月,国内首例域名被盗案宣判,那个黑客判了十年。

2、追责中介交易平台的过失责任。作为一家中介平台,对于在自家平台上交易的域名,没有做好“交易域名的风险把控”的义务,导致黑米在平台上正常拍卖、交易。(尤其是前文有提过,该域名被多位国外投资大佬质疑是黑米的时候,平台还是正常交易了)

3、按道理来说应该抓住盗窃者,然后让他来赔偿这个域名的损失,但是现在stands4公司在这域名上也花了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6万)来搭建项目,这一块损失又怎么赔偿?

截止到现在,在国外各大媒体上仍未看到该域名的后续的结果。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留言讨论。

案例二:Downpat.com

1、downpat.com的原持有人未能及时给域名续费,导致域名被删除,最后在平台拍卖上以861美元(约合人民币5,958元)的价格售出;

2、原持有人表示愿意以两千美元(约合人民币13,846元)的价格收回这个域名;

3、现持有人表示该域名是自己合法合规抢注的,他有权利给它定价,并且报出售价为49000澳元(约合人民币24.3万);

4、原持有人便以恶意抬高域名价格、不当竞争、恶意使用的理由向WIPO提起了申诉;

结果:

WIPO一个三人仲裁组接手了这个案子,但是很快他们就驳回了投诉人的申请。并明确表示:仅以域名价格的“虚高”就判断该域名为“恶意使用”是不成立的。最终,由于投诉人也没有更多的证据呈现,仲裁组做出“拒绝投诉申请,域名归现持有人”的判决。

小胖分析:我们都知道域名是“先申请先注册的先到先得”原则,那么当域名过期删除后,每个人都有资格去抢注。原持有人表示愿意用2000美元要回域名,意思大概就是“兄弟,我给你两千美元辛苦费,你把域名还我呗”,那作为现持有人来讲,肯定不同意啊,我在规则内抢注到的域名,现在是我的,凭什么还给你对不?我现在就要卖49000澳元,你爱买不买……然后,原持有人就进行了申诉。但是,按照这个逻辑来讲,原持有人是不可能胜诉的。

所以在这里也要提醒各位小伙伴,一定要留意域名续费的邮件和信息,不要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域名过期被删除,那时候再想要回来可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