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汽车,作为一个在国内有着较高知名度的汽车品牌,一直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其商标也被众多的消费者所熟悉。近日,大众汽车因为一个和其商标有关的域名,出现在了域名仲裁案中。
本案的争议域名为vwbase.com,是在去年3月份的时候注册的,由“vw”和“base” (根基、根据)组合而成。该域名字符不算多,所以记忆起来并不算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被告启用该域名建站,在其网站上销售和大众汽车有关的商品。
本案的原告为大众汽车股份公司,被告信息显示为li shuang。关于这起案件的仲裁原因,和之前多数案件一样,都是围绕着仲裁三要素,所以咱就不多说了。
原告大众汽车于1937 年成立于德国,是全球知名的汽车生产制造商,在中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享有大量的知识产权。其“ VW ”和“VOLKSWAGEN”等注册商标在全球范围内都享有极高的知名度。 不仅如此,大众及其关联公司持有大量包含该注册商标字母组合“vw”的域名,比如:vw.com/.net/cn、myvw.com、vwparts.com、vwbank.org、vwradio.com/.net、vwgolf.com等。
对于原告的指控,被告也进行了相应的反驳,总结起来就是以下三点:
一、原告注册商标图案里包含了VW 两个字母,但不等同于拥有了VW 两个字母的专属使用权,也不表示原告同时拥有了VW两个字母的商标权。
二、争议域名是被告按正规程序注册申请下来,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因此,被告自身对争议域名享有无可争议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三、被告注册该域名,并没有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域名。在网上销售的汽车配件,都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跟发票,属于善意使用。注册争议域名,完全是帮助原告的产品分销。
不过,正如文章的题目所言,最后被告还是没有保住域名vwbase.com。咱们来看看专家组给出的结论:
1.争议域名中的主要识别部分为“vw”,与原告的商标字母完全相同,因此,专家组认为,vwbase.com与原告的商标具有混淆性相似。
2.被告的答辩不足以令专家组信服其对争议域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被告不能因为争议域名的注册而自动获得相应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3.被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所售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且原告确认被告并非授权经销商,其所销售的产品来源不明。被告意图诱导公众误将其混同于原告授权的产品经销商,故意吸引用户访问争议域名所搭建的网站以谋取商业利益。
所以,根据以上三点,最后将争议域名“vwbase.com”转移给原告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整件案子到这里已经是有了一个最终的结果,不过,其中也有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比如:“被告按照正规程序所注册的域名,却没有相应的权利和合法利益”。虽然被告过于“热心”以至于输了官司,不过,其据理力争的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